为了建设“多功能、灵活、有效”的防卫力量,实现安全战略两大目标,《大纲》提出今后自卫队建设的重点:一是加强自卫队的联合运用。 在组织体制、教育训练和情报通信等领域建立联合运用基础,如将成立联合参谋组织,情报本部由防卫厅长官直接领导。成立“中央快速反应集团”,对快速反应机动部队实施一体化管理等。为提高自卫队的快速反应能力,日本将于2006年底组建支“中央快速反应集团”,并由防卫厅长官直接领导,在应付威胁及向海外派兵时实施统一指挥。陆上自卫队即将成立的快速反应部队也归属于该集团。二是提高情报搜集、分析、评估和共享能力。《大纲》提出,日本不仅应加强情报搜集活动,还应培养情报人才,进一步提高情报本部的战略情报分析能力。同时,建立可防范计算机网络攻击、有安全保护系统的大容量、高速、宽带的情报通信网络,使有关部队能及时共享情报。《大纲》还明确指出,将通过发展弹道导弹防御系统采应对威胁,并以此辅助美国的核遏制力量。《大纲》在附表中新设了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相关装备和部队的项目,确定在日本海上自卫队4艘“宙斯盾”驱逐舰上部署“海基高层弹造导弹防御系统”,在3个防空群部署以“爱国者-3”(PAC-3)导弹为主体的“陆基低层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有报道称,日本下个五年防卫力量发展计划总投人24.24万亿日元(约2400亿美元)中的5700亿日元(约57亿美元)将用于部署弹道防御系统。据称,日本部署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将共耗资1万亿日元(约100亿美元)。日本耗如此巨资发展导弹防御系统,目的是在“无核三原则”的条件下提高日本军事力量的威慑能力,不仅是针对朝鲜的弹道导弹,也是在与中国的导弹抗衡。在对外政策上,谋求突破“武器出口三原则”
尽管在《大纲》中没有明文写如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但日本官房长官明确表示,美日就导弹防御系统某同开发和生产的武器装备将不受“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限制;由美日菸同开发和生产的武器装备,以及与反恐和打击海盗等国际合作有关的武器出口,将“按个别情况进行个别研究决定”。这表明,自1967年以来实行的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已经出现松动。日本不仅打破了与外国联合研制武器的禁区,而且又开始为武器出口禁令松绑。据日本的家研究机构预测,如果允许日本出口军火,日本将控制世界舰艇市场的60%、军用电子市场的40%、航天市场的25%~30%。国际舆论指出,取消“武器出口三原则”标志着日本将打破二战后所奉行的和平主义,试图在全球军事领域充当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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