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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国的缔造者本-古里安 |
历史背景
要想了解以色列为什么又是如何早早地就开始非常规武器的研发,就必须先了解当时以色列对安全和生存问题的态度。以色列有不变的民族精神以及坚定的基本原则和领导以色列发展军备的人。以色列国父戴维•本•古里安深信,一个无法在敌对环境中保护自己的少数民族必然面临种族屠杀的威胁。“大屠杀”证明了这一断言:种族灭绝的灾难确实发生在了犹太人民的身上。
以色列研制化学武器以及其他非常规武器是对安全形势忧虑的直接反应。早在1948年的独立战争中,以色列就开始研制化学武器。非常巧合的是,当时在本•古里安身边的少数几位国防科学家都来自生化领域,特别是恩斯特•大卫•贝格曼教授和卡兹尔。他们坚定了本•古里安的信心――以色列一定能依靠对科技投入战胜敌人。这批科学家就是后来以色列国防军科技部队(HEMED)的鼻祖。1949年,以色列独立战争结束。以色列国防军和国防部(MOD)进行了一段时期的改编重组。在这次重组中,HEMED划归给了国防部赞助的民用技术研究中心(“男子汉”)。1952年,两个HEMED研究中心合并成了以色列生物研究所,其中一个专门研究生物,一个专门研究化学。本•古里安的科技顾问贝格曼教授坚持认为,为维护未来的国家安全,以色列必须建立一个实验室,专门用于进行国家利益相关的生化研发工作,特别是生化武器的研制。可以想象假如上世纪50年代阿拉伯国家没有任何CBW计划,贝格曼和他的同事们也会像美国,英国和法国同一代人一样只去思考如何发展进攻型的生化武器。所有的迹象都表明,本•古里安和他的同事们很久以前就开始关注原子弹而不是生化武器,并将原子弹视为消除以色列安全恐慌的非常规终极手段。然而,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以色列的核武器的研发还没有什么进展。因此生化武器就被选定来填补这段能力发展空白。
1955年本•古里安重新上任,制定了一个应急计划――发展“廉价非常规能力”。他确信与埃及的战争不可避免并即将来临,于是决定“建立另一道防线,使用国防军常规武器以外的武器,以防埃及在战场上或对平民使用非常规武器。”他命令在与埃及战争爆发之前尽快形成这种非常规作战能力,如武器化以及有一定的储备。这种在核武器之前的“廉价非常规能力”就是生化武器。Munya Mardor是以色列国家武器发展局的创始人。他的著作RAFAEL中间接引用了“应急计划”(但是他从来没有指出它就是生化武器计划),并透露本•古里安对这个计划的高度重视。他指出:本•古里安详细地询问了整个研发生产的过程。显然本•古里安很担心我们不能满足他提出的最后研制期限,担心敌人将在我们之前拥有这样的能力。我们将束手无策。Mardor暗示,成果研究到应急开发进而开始生产成品的整个过程是对项目负责人的重大考验。以色列化学武器计划包括一个决定性的时间表、设备和材料的进口采购以及研制设备和商业平台向产品的转化三个部分。
据报道,大约在1960年以色列和法国就在化学武器上进行过合作。传说以色列科学家参观过法国在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沙漠上的Beni Ounif进行的生化武器发射试验。但是这些消息都没有得到证实。由于埃及在1963年至1967的也门战争中使用过CW,因此在1967年六日战争前夕以色列军方领导人十分担心埃及是否还会在战场上或对平民使用CW。出于这样的担忧,以色列在战争开始前几天从欧洲(主要是西德)购买了好几万副防毒面具。有明显的证据表明,以色列也同样部署了CW。一位以色列分析人士说:“出于担心,以色列‘以牙还牙’。可是埃及并没有使用CW。”
没有相关的信息反应出以色列是如何思考对敌人使用化学武器这一行为的。但是,有一些迹象表明,在那个时候以色列的一些高级将领认为化学武器是“肮脏”的,但是仍很适合用于报复行动。以色列没有签署1925年的不首先使用生化武器的日内瓦条约。直到1969年2月才因为“以货贷款”计划而妥协。
1973年10月,埃及和叙利亚进攻了以色列,目的是夺回1967年6日战争失去的领土。这次战中没有使用化学武器。1973年战争后的一段时间,以色列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常规武器和核技术的优势,开始将核模糊政策作为低政治代价提供威慑的优势。作为回应,阿拉伯国家开始试图发展化学武器与生物武器力量,使它们成为战略武器(所谓的“穷人的炸弹”),以此来平衡以色列核能力。一方面,以色列军事计划制定者看到化学武器的使用价值在下降,另一方面,他们要求以色列继续保持化学武器的研发能力,以进行防御和报复行动。1989年,以色列态度鲜明地参加了在巴黎举行的关于禁用化学武器的会议。可以看出即使伊拉克在两伊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后,以色列仍没有将化学武器视为国家威胁。
1990年4月1号,萨达姆•侯赛因提升了化学武器的战略任务,并威胁说要用合成化学武器摧毁半个以色列。在这样的威胁下,以色列会攻击伊拉克的工业基地吗?海湾战争期间和之前,以色列军事策划人考虑萨达姆可能发起一次有限规模的化学武器袭击来挑衅以色列,以探视以色列的核威慑力量的真实实力。一些以色列战略家甚至担心萨达姆会试图让以色列进入某种核示威的圈套。1990年7月,以色列科技部长赖曼公开表示,如果伊拉克对以色列使用化学武器,以色列将会“以牙还牙”。赖曼建议以色列内阁在面对伊拉克的化学武器威胁时也应该还以一个有力的化学武器威胁。因此,以色列不会在伊拉克的化学攻击下越过核底线。赖曼将自己的建议公布了,但是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显然,以色列不会因为使用化学武器而限制减少核威慑的可能,也就是说不能保证不会引起核反应。
1992年底缔结的CWC让以色列的政策面临一个挑战。CWC规定对成员国全境所有工厂进行检查,威胁要关闭以色列的“迪莫纳”核反应堆。然而,以色列政策制定者们认为化学武器是WMD(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禁用中最好的例子,因此以色列能够在军控上表现出一个更谦虚的态度。1992年至1993年间,以色列总理拉宾认为CWC(化学武器协议)的签订对以色列来说是一个“纯粹的利益”。即使大多阿拉伯国家拒绝加入CWC(化学武器协议),以色列的这个决定也将改善自身在军控和地区安全中的处境。1991年10月中东和平进程的首轮谈判在马德里进行。随后马上就组建了一个专门解决安全问题的多国团队。拉宾政府最后也承认一份协议的签署只是一种象征性的行动,而不是最后的结果,只有批准才能做出最后的许诺。出于这些考虑以及来自美国的压力,以色列在1993年1月13日签署了CWC(化学武器协议)。出于对核查的关注,作为CWC(化学武器协议)的参与方之一的以色列十分主动地参与了协议的拟定,特别是在“管理方法”的问题上。
1997年4月,以色列没有认可CWC(化学武器协议),尽管美国批准了。这个条约在几天后就生效了。正当以色列加入CWC(化学武器协议)的问题重新浮出水面的同时,一个由总理本尼领导的高层部级委员会成立,来重新检验以色列在CWC(化学武器协议)的位置。委员会成员包括国防部长伊扎克•莫迪凯,副总理兼建设与住房部长纳坦•夏兰斯基(Natan SHARANSKY),以及总理兼移民接收部长阿里埃勒•沙龙(Ariel SHARON)。经过多次会议讨论,委员会做出了“观望”的决定。不过并没有马上向国会提交批准加入CWC(化学武器协议)的申请,而是将这个问题暂时搁置下来。伊扎克•莫迪凯解释:“我们不得不静观事态的发展。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这个地区的一些国家没有签署这个协议。也没有任何检查方式来监督这些国家。我们已经在内阁进行了讨论。我们决定推迟一段时间再做最后决定。我们会再次讨论这个问题。”。2006年10月20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总干事普菲尔特尔(Rogelio Pfirter)向61届联大报告了该组织的工作进展,并呼吁以色列,以及朝鲜、埃及、黎巴嫩、叙利亚等15个国家尽早加入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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