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作战条令
中国领导人及军队战略人士继续将核武器作为一种主要的政治工具,保证中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活动自如,同时降低核武国家的威胁的程度。
战略意图。中国核作战部队有三大任务:阻止敌人核攻击,防止敌人核讹诈和保持中国的大国地位/具备威慑能力,重点强调拥有核武器是阻止其它核国家在危机时利用核威胁胁迫或讹诈中国。
中国核作战部队军事条令的几个主要主题是:第一,中国拥有为数不多的核武器,这些武器足以抗击针对中国的核侵略,中国不寻求相互确保摧毁的能力,而是寻求确保报复的能力。中国寻求使敌人众多的重大目标处于危险状态,一旦发动反击,将对其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坏。这样,敌人就不能针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第二、中国应避免陷入核装备竞赛的陷阱,中国的大多数战略人士认为核装备竞赛将浪费国家数量不多的资源,最后会损害中国的安全。中国不应步苏联后尘。第三、中国重点提高核作战部队的生存力、可靠性和突防能力,支持中国军队阻止核威胁和讹诈的能力。
2006年中国国防白皮书首次公开说明了中国核战略和作战条令的指导原则:即坚持自卫防御核战略,中国坚持自卫反击和有限打击的原则,着眼于建设一支满足国家安全需要的精干有效的核力量。中央军队2004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也提出类似的观点,即中国的核战略是具备有限的自卫反击能力。这项战略主要特征是:防御性、抗威慑性、有限性和有效性。中国不寻求打赢一场核战争,而寻求是还击和遏制核战争。
作战原则。中国军队的文件也说明了几条指导计划和真正使用核武器的作战原则:
严密防御:中国军队最初在80年代提出这项原则,强调提升核作战部队的生存力。
重点反击。这项原则强调核作战部队的核反击,在反击过程中,部队寻求在敌手的心理产生震憾,阻止手进一步升级,并终止核攻击。在这一原则中,中国注重瞄准民用和军用目标,给敌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伤,并降低敌手的军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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