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识到对美国人民而言,成就不应仅仅由已发表的计划或增加的预算来衡量,而应由我们已取得的结果来衡量。自从“9•11”后,我们已经取得了非常的成就,大部分是我们在反恐战争中取得的成功以及在全方位的国土安全活动中通过有效的国家和国际合作而取得的成功。
我们在“9•11”之后增大了在全球范围内的反恐力度,这限制了基地组织攻击美国的能力并且让恐怖组织感到美国是一个更难实施攻击的目标。这些措施有效摧毁了在“9•11”后针对美国的数起密谋。
我们制定了用以保卫国土的积极的且多层的手段。这一手段合成了各级政府和民间及非盈利部门的能力,以来确保陆、海、空、天和网络空间的安全。
我们已经使我们的边界更为安全并且通过加强对外海人员和物品的审查以及追踪并破坏恐怖分子的国际旅行而发展出了一套有效的多层防护。
我们成立国土安全部、国家情报局长办公室、国土安全委员会、国家反恐中心和美国北方司令部——聚焦于国土防卫和国内支持的国防部作战指挥中心,并通过这样做来加强我们的国土安全和反恐构架,并以此来增加我们保护美国人民的能力。
联邦调查局新成立的国家安全分局和司法部新成立的国家安全部门证实了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阻止了恐怖分子对他们重要项目的袭击。我们也更有效地将州、地方和部落的执法能力融入进了我们的国家国土安全体系中。
通过基于目标风险而对联邦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进行投放,我们加强了州、地方和部落的国土安全训练及装备、危机管理能力和通讯上的互操作性。
在对付无论是精心策划还是来自自然的生物威胁上,我们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这些进步包括对于发展和实现反生物和流行性威胁的医疗措施所作的巨大的努力,提过针对生物袭击的侦测和反应能力以及通过资金和详细指导来支持州、地方和部落的准备工作。
我们与国会一起努力创造、实施和更新了关键的法律改革——如《爱国者法案》、《2004年情报改革及恐怖主义预防法》和《2007年保护美国发案》——促进了安全并且在保护我们根本自由的同时有助于落实“9•11”委员会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委员会的提议。另外,根据《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案》,美国在对被抓捕的恐怖分子进行全面和公正的审讯后能以战争罪对他们进行起诉。
“9•11”之后,当局与国会合作成立了“私隐权和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并将其作为行政分支中的一部分。并且我们还在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机构中进一步建立了隐私官员——所有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在我们的反恐怖里种能确保美国公民的权益得到了照顾和尊重。
我们创立了一个完整、全面的“国家演习纲要”来增加我们的准备以对恐怖袭击和自然灾害带来的后果的作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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