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中,一位与会者说:
听了大家对2018轰炸机计划应该做些什么的不同意见后,我的问题是:空军是否想要研发一种新型轰炸机。如果答案是不想要,那么它做了件十分正确的事情。
换句话说,如果空军真的不想履行2006年四年防务报告,那么政策圈的继续辩论、理论基础的馈乏及缺乏预算支持等等问题都是空军所在面对的。
其它还有一些评论,如空军参谋长迈克尔.莫斯利将军认为,他想要得到一种新型轰炸机,但“它是否得到空军其他人的广泛认真还不是很清楚。”另外一些人认为,来自于空中战斗司令部(ACC)的支持也变得不冷不热了,来自于相关的战斗司令部,特别是战略司令部(STRATCOM)和太平洋司令部(PACOM)表现很冷淡也很含糊。
在询问这里是否有一个“良好的发展战略”后,被告之“如果有,也没有人知道它,”一位与会者得出总结认为,由于缺乏一个明确的战略建议,“空军的想法是不严肃的。”讨论产生了一个有关2018轰炸机特点的清单,表明在以下一些方面缺乏严肃性:缺乏预算支持、不切实际的时间表(如计划在2011年进行试飞,并在2018年形成初始作战能力,或称IOC)、总量达100架的需求、与空军经验不相符的“不成熟的思想或计划”、很少提及2018轰炸机如何适应“作战力量的联合运用”(尤其是支持海军夺取制海权任务)等等。正如一位与会在会议结束时所说的那样:
根据目前的计划,似乎缺乏一个基本的战略思想,并对问题的明确阐述,以及远程打击资源将会如何运用。空军尚未为研发新型轰炸机制定有关政策构想或技术案例,也没有提供一个对适当成本或折中方案现实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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